2010年外贸业务员考试专题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之案例分析题

2012-07-25
  案例分析题
  1.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凶设备故障起火,该船舱内发生火灾,船长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抢救,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共计8000美元,因救火被水浸坏货物价值9000美元。船方宣布此两笔损失为共同海损。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该轮船长宣布损失为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答:船长宣布货物损失为共同海损不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8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答: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8000美元船方不应该负责赔偿。理由如下:
  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8000美元属于单独海损,由受损方独自承担。
  (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9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
  答:被水浸的货物损失9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为了保证同一航程中遇险财产的共同安全和免除危险所作出的有意而又合理的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
  2.A外贸公司向B公司出口大米200公吨,信用证支付,规定分2个月装运完毕,5月份装70公吨,6月份装70公吨,7月份装60公吨,不许分批装运,从中国港口发往东京港。A外贸公司于5月8日在大连港装运70公吨,顺利结汇。但是第二批因货源不足,于7月20日在青岛港装了130公吨。A外贸公司所交单据遭开证行拒付,认为A外贸公司违反了信用证分期装运的要求。请问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答:开证行拒付合理。理由如下:
  根据《UCP600》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分期支款或分期发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在本案例中,A外贸公司6月份未能如期装运,则该期及7月份的装运货物均无效。因而开证行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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