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国家实施贸易政策措施

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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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国家实施贸易政策措施

(一)关税概述:

(1)关税的含义: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关税征收是由海关执行的..

(2)关税的性质: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预定性.

(3)关税的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税赋最终要由消费者承担.

2.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

3.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4.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2.领会:

(1)关境与国境的关系:

一般而言,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这些地区不属于关境范围之内,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士即成为同意的关境,这时候,关境大于国境.

(2)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关税体现着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关税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国进出口贸易,影响一国同其他国家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从而影响着一国经济贸易的发展.

(3)关税对一国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

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和调整关税税率来调节进出口贸易.在出口方面,通过低税.免税.退税来鼓励商品出口;在进口方面,通过税率的高低.减免来调节商品进口.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商品,制定较低税率或免税以鼓励进口,对于国内能大量生产或非必需品的进口,则制定较高税率,以限制进口或达到禁止进口的目的,等等.

(二)关税的种类:

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的关税种类:

1.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主要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但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它会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2.依照征税的目的,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财政关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

保护关税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为达到保护的目的,保护关税的税率比较高,有时税率高达100%以上,等于禁止进口.它又可以分为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

其中工业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国内工业发展所征收的关税.

农业保护关税是指:为保护国内农业发展所征收的关税.

3.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

(1)进口附加税(也称特别关税),即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以外,有时根据某种目的与需要再加征的进口关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两种.

反补贴税是指:又称抵消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反倾销税是指: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当某种本国出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就叫差价税.

(3)特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4)普遍优惠制(GSP)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时,给予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三)欧洲共同体征收差价税的目的和作用:

欧盟征收差价税有两种:一种是对非成员国征收的;一种是对成员国征收的.对欧盟以外的非成员国的农畜产品进口征收差价税,其目的在排挤这些国家的农畜产品大量进行欧盟市场;至于成员国之间相互征收某种差价税,其目的在于实现统一价格.这种差价税只是在实行共同农业政府的过渡时期内对成员国征收.过渡时期终结后,即予废除.但对从非成员国进口的农畜产品,在过渡时期完成后仍继续征收.

(四)关税征收

(1)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

1.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和征税标准分类,关税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和选择税.

(1)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毛重法.半毛重法和净重法.

毛重法:又称总重量法,即包括商品内外包装在内的总重计征税额.

半毛重法:又称半总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扣除外包装后的重量计征其税额.这种方法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半毛重法.即从商品总毛量中扣除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征其税额.二是实际半毛量法.即从商品总毛重中扣除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计算其税额.

净重法,又称纯重量法,即在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这种办法又有两种.一是法定净重法.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二是实际净重法.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

(2)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一般说来,从价税有以下几个优点:

1.从价税的征收比较简单,对于同种商品,可以不必因其品质的不同,再详细分类;

2.税率明确,便于比较各国税率;

3.税收负担较为公平,因从价税额随商品价格与品质的高低而增减,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4.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加,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

(3)混合税.混合税又称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混合税可分为两种:一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4)选择税.选择税是对于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在征收时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2)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法定价格;

(3)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也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税则号列(即税号).货币分类目录.税率.

(4)协调制度;《协调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五)海关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1)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也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2)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共有两大类:①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标(CCCN),它以商品的自然属性为主,结合加工程度来划分.②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它是联合国秘书处根据统计委员会的要求,以国际联盟的《海关税则目录草案》为基础编制的.

(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协调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4)海关税则的主要种类.海关税则主要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类.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复式税则.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这种税则.一个税目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价待遇.现在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冈比亚等仍实际单式税则.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税目下订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

在单式税则或复式税则中,依据进出口商品流向的不同,分为进口货物税则和出口货物税则.依据制订税则的权限,又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

协定税则,是指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海关关税.

(六)离岸价格(FOB,也就是说启运港交货价,其中不包括保险费和运费计算出口额)与到岸价格(CIF,也就是说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总于是小于世界进口总额)的区别:

国际贸易中,在运输中交货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问题,如交接货物的地点,由谁办理租船订舱和装运手续,由谁负责办理保险,风险和物权转移的界限等,都必须用条款事先约定,从而形成价格条件.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形成一种简单文字来表示这个条件,如"C.I.F","F.O.B,等.不同的价格条件直接影响商品价格.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主要的价格术语.

<1>工厂交货<指定货所在地>表示海外买主必须在卖主的工厂,库房或商店所在地取货.对於想在临近平时国内贸易线的地方做出口贸易的卖主最为便利了.

<2>装运火车上交货

<3>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当货物运到船边时,卖主对货物的责任和风险终止.买主负责船栏杆内的装货,卖主对此概不负责.

<4>装运港船上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卖方承担包括将货物装过船栏杆前的所有费用.买方负责所有随后责任,诸如船上储藏货物费用,运费,海上保险,卸货,进口税及其它费用.

<5>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包括装运港船上交货运费在内的价格条件.C.相当於F.O.B因此相当於F.O.B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价格.卖方的义务为提供包括所有要卖货物的提货单,正规保险单据及标明价格的发票.买方见到这些文件事必须付款.每年,大量的海运商务贸易主要以C.I.F做成.

<6>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装运地提交约定的货物,并负责安排运输和投保,以及支付货物从装运地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及有关保险费.当货物交至第一个运送人时,遗失或损坏货物的即从卖方转到买方.

<7>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格指卖方在装运地提交约定的货物,并负责安排运输及支付货物从装运地运至约定目的地的运费.此时,卖方无义务负责运输保险.

(七)关税的保护程度

目前,各国一般以平均关税水平来比较各国之间关税高低,以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来表示对某种或某类商品的保护程度.关税水平是指一国的平均进口税

(1)名义关税:世界银行的定义是:“由于实行保护而引起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公式表示为:

名义保护率=(国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100%

(2)有效关税:

有效保护率.它是用来测定关税或其他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增值的影响或保护程度,又称有效关税.有效关税用公式表示为:

有效保护率=进口商品名义关税/进口商品在进口国该行业中的增值比率或

有效关税保护率=(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进口原料名义关税)/(1-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

名义关税与有效关税的区别与联系.

名义保护率只考虑关税对某种成品价格的影响,没有考虑到由于对成品征收进口关税而对成品生产过程中投入所提供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不但注意到征收进口关税对成品价格的影响,而且也考虑了对成品生产投入物由于征收进口关税而提供的保护和由此能增加的价格部分.

(八)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1)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表现为促使价格上涨.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①进口商品的价格不变.②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但涨幅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③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且幅度等于关税税额.

(2)贸易条件效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

(3)保护效应:关税的税收效应指征收进口关税对征税国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而言,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决定于征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与由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税收的净值.

(4)国际收支效应:关税的保护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一般地,征收进口税将使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对进口竞争品的国内生产有保护.促进和扩大的作用.

此外,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对一国价格还会产生其他的效应,如关税的国际收支效应.

领会:

(1)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表现为促使价格上涨.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①进口商品的价格不变.②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但涨幅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③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且幅度等于关税税额.

(2)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

(3)关税的税收效应:关税的税收效应指征收进口关税对征税国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而言,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决定于征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与由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税收的净值.

(4)关税的保护效应:关税的保护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一般地,征收进口税将使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对进口竞争品的国内生产有保护.促进和扩大的作用.

此外,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对一国价格还会产生其他的效应,如关税的国际收支效应.

(九)非关税措施概述

(1)非关税措施的含义: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2)非关税措施的特点: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有以下特点:

①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②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③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

(十)非关税措施种类

 

1.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进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绝对配额.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金额数便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又有两种: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其中国别配额又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

②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

关税配额按商品进口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3.进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相结合.

从进口商品有无限制上看,进口许可证又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4.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外汇管制的方式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数量性外汇管制;②成本性外汇管制;③混合性外汇管制.

5.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对某些或全部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或者是把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的专营权给予某些垄断组织.发达国家的进出口垄断主要集中在三类商品上:烟酒.农产品和武器.

6.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它是指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

7.国内税.国内税是指在一国的国境内,对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费的商品所应支付的捐税,一些国家往往采取国内税制度直接或间接地限制某些商品进口.这是一种比关税更灵活.更易于伪装的贸易政策手段.

8.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

进口最低限价指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价低于最低价则征收进口附加税.

禁止进口指当一些国家感到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已不能走出经济与贸易困境时,往往颁布法令,禁止这些商品的进口.

9.进口押金制.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

10.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确定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为海关估价制.《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了下列6种不同的依次采用的估价方法:①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②相同商品成交价格;③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④倒扣法;⑤计算价格法;⑥合理办法

11.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

进口商品的税额在海关税率已定的情况下,除取决于海关估价外,还取决于征税产品的分类.进口商品的具体税号须在海关现场决定,这就增加了进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和不确定性.

12.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

(2)自动限制出口协定的主要规定:“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海关估价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税最基本的种类是从价税(例如,进口产品价值的20%)或从量税(例如,每公斤或每升2美元).对于某些商品,还征收复合或混合税,既按从价税又按从量税征收(例如:价值的10%十每公斤2美元).

除了少数例外情况,大多数国家按照从价税的方式课征关税.各国政府更倾向于征收从价税,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由于从价税是按照货物的价值计算的,而从量税是按照货物的体积或重量计算的,使用从价税可以较容易地估算出应得多少财政收人.第二,由于从价税对低价产品所课征的关税额,低于对高价产品的关税额,从价税比从量税更公平一些.例如,从量税为1升/2美元,对于价值2美元一瓶的廉价酒来说,税率为100%;而对于价值20美元一瓶的高价酒而言,只相当于10%的税率.10%的从价税对于较廉价的酒的税赋为0.2美元,较昂贵的酒的税赋为2美元.第三,在国际关税减让谈判当中,以从价税为基础容易比较各国的关税水平及谈判关税减让.但是,按从价税征收的关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何种方法确定应税的完税价格.因而,假如海关确定完税货物价值为1000美元,那么,按照10%的从价税就得征收100美元的关税.海关如果确定完税价格为1200美元,那么,进口商就不得不为同一商品交纳120美元的进口关税.如果海关不以发票上列明的价格作为确定价值的依据,而采取其他方式,那么,关税减让对贸易产生的好处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确保进口商应纳关税不高于进口方关税减让表中所确定的正常关税水平,因此,确立对货物进行估价的规则,便显得至关重要.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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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非关税措施的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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