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1年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2-03-13

广西关于做好2011年度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9月24日 上午 0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11年9月25日 上午 上午0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7月14日 报名入口>>
  (三)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资格审核确认业务办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 — 17:00。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14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桂价费〔2005〕33文规定,报考人员报考国际商务师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报考外销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5元、外贸外语口试每科39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缴完费后即可领取。
  2.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7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主、客观题混合)2个科目;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主、客观题混合)和外经济外语笔试(主观题)、外经济外语口试3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试卷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两证齐全,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2个级别。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 点击下载
  1.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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