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决叫停对华“反补贴调查”

2012-03-12

商务部网站21日消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9日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做出裁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这一裁决对中国来说是重大利好。这意味着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前,美国不能再对中国发起反补贴调查。

  而此前,中方将美方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已经于2011年3月11日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世贸组织裁决和美上诉法院判决表明,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1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多位专家均表示这次美国联邦法院的裁决是历史性的裁决,它宣告了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调查的时代终结。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旦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生效,而美国又不肯提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2016年中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之前,美国都不能再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美国启动立法程序修改国内立法,但这个修改程序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考虑到2016年的最终期限,修改立法对美国来说政治代价太大,实现起来很难。

  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尔怡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我们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就通知客户,让他们通过进口商来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向美国海关申请退税。现在我们美国的合作事务所也在积极地做这件事情。”

  不过,专家也提示说,在2016年之前美国不能再用反补贴工具制裁中国,并不意味中国产品出口美国的贸易环境根本好转。美国很有可能采用其他贸易手段达到同样的贸易救济效果。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美国可能会以更换替代国的方式提高反倾销税。事实上,现在这种苗头已经显现,比如说之前美国在计算反倾销税率时一直使用印度做参照国,但是现在也在考虑使用泰国、印尼、菲律宾这些人均G D P高于印度的国家作为参照。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现在还不能确定,取消反补贴是否会使我国企业出口环境变好。因为“事实上,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相比,其税率本来就较低,因此如果美国商务部想要达到同样的救济效果的话,反倾销税完全可以做到。从另一方面来说,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都是美国的一种工具,没有工具还可以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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