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我国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3.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4.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
5.新入学大学生开立用于缴纳学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由所在大学代理办理。( )
6.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应按照“租赁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 )
7.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收入按照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8.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当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9.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1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1.
【答案】×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答案】√
3.
【答案】√
【解析】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4.
【答案】√
5.
【答案】√
【解析】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如公共事业、拆迁、捐助、助农扶农)等特殊用途个人银行账户时,可由所在单位代理办理。
6.
【答案】×
【解析】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
7.
【答案】×
【解析】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亦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期”确认)
8.
【答案】×
【解析】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9.
【答案】√
10.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