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