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税法部分(1)

2020-11-29

 7.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补充】
  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
  ②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纳税义务的时间。分为按期和按次两种。
  ③缴库期限: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入库的期限。
  8.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税种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申报缴纳税收的地方。

  9.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减税

   

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部分税款。

   

免税

   

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给予免除。

   

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

   

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10.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税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规定,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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