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收条(Courier Receipt)是由邮局在收受对外寄发的保证、样品、单据等物品后盖邮戳后交给邮寄人的收条凭证。它是一种最简单的生意双方对物品的交货和收货凭证。
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条使用注重事项:
1.单据名称(Title)单据名称不必然要显示快邮收条“Courier receipt”的字样或“POD”的字样。
2.快邮公司的名称(Name of Courier Company)必需显示快邮公司的名称,好比“EMS”“UPS”等。如不美观信用证中已指定了快邮公司,那么必需提交该快邮公司的收条。
3.收件人(Receiver)必需是记名的收件人,应显示具体的地址。
4.装运日(Shipment Date)邮据上呈现的“取件日(Pick-up date)”或“收件日(Receipt date)”均视为装运日。
5.签发人(Signer)由快邮公司盖章或签发或以其他体例证实。
6.费用(Charge)如不美观信用证要求快邮费用预付,则该单据上显示该费用由收货人以外的仪樾涡担即可。
7.更正处(Correction)快邮收条上若有更改之处,应有出具人的小签或印章。
8.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在统一发货地,统一天多次快件专递,不视为分批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