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汇付的寄义及当事人
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指付款人自动经由过程银行或其它路子将金钱汇交收款人。国际商业的货款如采用汇付,一般是由买方按合同商定的前提(如收到单据或货色)和时刻,将货款经由过程银行,汇交给卖方。
在汇付营业中,凡是有四个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即汇出金钱的人, 在进出口生意中,汇款人凡是是进口人。
2. 收款人(Payee )。即收取金钱的人,在进出口生意中凡是是出口人。
3. 汇出行(Remitting Bank)。即受汇款人的委宛、汇出金钱的银行,凡是是在进口地的银行。
4. 汇入行(Paying Bank)。即受汇出行委宛解付汇款的银行,是以,又称解付行,在对概况易中,凡是是出口地的银行。
例:(06年试题)
汇付体例涉及哪四个根基当事人?
汇款人在委宛汇出行打点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此项申请书在成本主义国家被称作是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汇出行一经接管申请就有义务按照汇款申请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