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货运代理考试辅导:运输合同的变更

2012-07-24

  第五节 运输合同的变更(新增 熟悉)

   一、运输合同的变更权

  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各自变更一次运输合同。

  二、运输合同的变更范围

  发货人可以变更的情况有:

  1、在发站将货物领回

  2、变更到站

  3、变更收货人

  4、将货物返回发站

  收货人可以变更的情况有:

  1、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货物的到站

  2、变更收货人

  三、运输合同的变更时限

  1、发货人的运输合同变更权,从收货人收到运单时起,或从货物到达到达路进口国境站时起,即告终止

  2、收货人只可在到达国进口国境站,且在货物尚未从该站发出时,办理变更。货物一旦通过了国境站,收货人只能按到达路的国内规章办理变更。

  我国规定,一旦货物从国境站发出,不再办理变更。

  四、运输合同变更的规定和手续

  注意一点:变更运输合同时,不准将一批货物分开办理

  五、铁路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权拒绝变更运输合同或延缓执行这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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