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24条措施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图)

2012-07-11




        26日,海关总署在广东珠海横琴新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这是海关总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国务院批复横琴开发的有关政策,加快横琴新区开放开发进程,促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并使之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的又一重大举措。 
        横琴岛地处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区位优势十分优越。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1年7月,国务院明确提出横琴要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并正式批复横琴开发有关的政策。 
        海关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横琴新区的开放开发工作。《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批准后,海关总署率先牵头组织国家9部委联合调研组就横琴通关制度创新进行研究。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等多位海关总署领导多次带着课题,深入横琴实地调研,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为横琴新区实施更加优惠政策和管理模式出谋划策。为支持横琴新区发展,海关总署向国务院提出了在横琴实施分线管理、赋予横琴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实施新的通关监管模式等意见。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海关从加快口岸设施建设、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海关信息化建设、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加大海关保障力度等10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24条措施。 
        孙毅彪表示,这些措施涉及口岸建设、产业发展、制度创新、税收优惠等,具有很多亮点,主要政策优势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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