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小知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程序

2012-05-08
  1.稽核前的准备。在实施稽核前,应准备有关统计数据、年检信息等必要材料,并对稽核对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确定稽核重点,制定出实施方案。

    2.下达《稽核通知书》。确定被稽核单位后,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应提前3天下达《稽核通知书》,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档案、报表、名单和明细账,明确稽核依据和时间。

    3.实施稽核。稽核工作可采取现场稽核、报送稽核、异地协查的方式进行。

    4.对稽核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

    5.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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