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进行监管,既要检查征缴机构是否依法征收保险费,又要检查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一)对征缴机构行为的监管
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监管机构依法对征缴机构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
1.征缴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擅自对企业减免征收社会保险费。
2.征缴机构有无转移或隐瞒基金收入,私设“小金库”或多头开户的问题。
3.征缴机构有无挤占挪用收入户基金的行为。
4.征缴机构是否将收入户基金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
5.征缴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基金收入的情况。
6.企业有无以实物抵顶社会保险费,造成少征基金的情况。
(二)对缴费单位行为的监管
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监管机构依法对缴费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
1.缴费单位或个人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无隐瞒工资总额,造成少缴或漏缴的情况。
2.缴费单位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有无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截留,用于单位其他开支的情况。
寿险小知识:基金征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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