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对比

2012-04-04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以及解析
  套期保值的英文表达是“Hedge”,其词意中包含了对冲、避险的意思。笔者认为,对套期保值进行解释可以顾名思义:套是重叠的意思,包含交易中的数量相当、方向相反;期是一个时间概念,事物的不确定性总是发生在时间流的规则性上;保是保护的意思,用一种交易行为来保护、保障、保证某种“成果”;值是权益或利益的量化表述。那么套期保值就是: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对冲操作的方式,来规避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波动风险,以达到保护现货利益的行为。套期保值行为表现为:暂时替代未来现金头寸或抵消当前现金头寸所带来的风险所采取的头寸状态。
  1.套期保值是一种“套保利益”在先的交易行为
  套期保值保的是什么?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在众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潜在利益,这个潜在的利益我们把它称为“套保利益”。比如棉花种植者,在选择播种品种的时候,他可以得到的数据是棉花收获期的期货价格14000元,而他的核算成本是13000元,而13000元的成本他自己基本心中有数,属于可控成本,那么他就有理由因为这1000元的潜在利益而开始买种子、种棉花;同时因为这1000元利益的潜在性可能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变动甚至消失,所以他有可能为这1000元而实施套保行为,那么这1000元就是“套保利益”。也就是说“套保利益”先于套保行为,而不是“同时发生”。还是这个例子,如果核算成本是13000元,收获期的期货价格也是13000元,那么这个棉花生产者会在种植的时候,在13000元这个价格上套保么?合乎逻辑的思维是他不会这么做的,当然他未必不种棉花,因为地质、气候,种植习惯等因素。同样的道理,买期保值也同样有“套保利益”在先的原则。当然这种套保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表现为一种损失控制措施。没有套保利益就没有套保行为。
  2.套期保值是一种以现货经营为主体,期货行为为保障的经营手段
  套期保值的目的或者说出发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现货经营为主体,期货行为为保障。如果经营者采取以期货投资为主导或者期现并重为经营原则,虽然交易的表现形式与套期保值接近或完全一样,但是其本质已经演化为投机或者期现套利。
  3.套期保值是一种防卫性的经营策略
  套期保值者虽然不排斥套保利益最大化,但是并不刻意追求基差变化所带来的意外惊喜,其交易行为带有明确保护性特征。套期保值的心理历程有恐惧的一面,有业内人士形象地说,套期保值很简单,那就是“怕什么,做什么”,持有者怕价格下跌,那就选择卖期保值,反之选择买期保值。如果现货经营者是通过时间差来博取收益的,那么他是敢于和愿意面对价格波动的风险的,那么他建立现货部位的时候,就没有同步套保的诉求。
  4.套期保值是一种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工具
  风险是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不是已经发生的危险,已经发生的叫损失。价格风险的本质是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能消灭,只能转移和规避,套期保值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是风险规避者,或者叫风险转移者,他把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价格风险而希望取得风险收益的另一类投资者身上。
  5.套期保值所规避的是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风险
  首先是价格风险,当然就不是灭失风险和变质风险,是时间序列风险。比如美国一棉花贸易商与中国纺织厂签订一供货合同,卖出价格为13100元,而美国棉花的买入价格,运、保费,关税,增值税合计12500元,贸易商可以取得600元收益,这600元很明显是区位价差,但是从合同签订到组织到手棉花资源,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棉花价格稍微上升,这个区位差就被消灭了。为了保障这个区位差,美国棉商就需要采取买期保值这个办法,来规避价格在时间序列上的波动风险。
  6.套期保值业务应与现货业务行情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
  正确地实施套保行为就能够有效转移风险,不正确的套保行为也有可能使套保成为另一个风险策源地。
  7.套期保值的行为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逐步扩展的态势
  实施套期保值行为的主体资格,最早只是商品生产者的行为,比如棉农,纺织用棉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者也充当了套期保值的主体,比如上例的美国棉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也充当了套期保值的主体,比如指数基金。
  二、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区别
  1.行为主体的区别
  商品套期保值的行为主体是商品生产者或商品流通者,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主体是资本市场投资者。
  2.相对应的现货赢利模式的区别
  生产者是通过创造或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来实现价值;流通者是通过地区差、批零差,流量差等商品的空间位移来实现价值;而资本市场投资者通常是通过时间差来实现价值的。因此商品期货的套保通常采取比较防卫型的标准方式,股指期货通常使用更为宽泛的套保概念——对冲,也就是更强调套保时机的选择和把握。
  3.相对应的现货交易场所不同
  商品期货的现货价格通常形成于分散的、随机的、割据的交易场所;股指期货的现货价格形成于证券市场,是集中交易的结果,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实时性、唯一性。
  4.标的的价值属性不同
  股指期货的现货背景不是一个商品,而是一个权威化了的统计指标,虽然他背后客观存在着一个标准化的股票组合,但是现货市场中它仍然不具有价值和买卖属性,它的价值属性是期货规则赋予它的,而且在期货市场实现。而商品现货的价值属性是“天然”的。
  5.标的的可复制性不同
  商品现货可以完全复制标准仓单,只要按照标准化仓单的要求去生成,二者可以没有离差。股票投资组合与股指之间的离差是永远存在的,即使某指数基金严格按照沪深300指数的构成比例去组建这个组合,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复制”沪深300指数。因为沪深300指数的权重比例每个交易节都在变,而只能做到近似复制,比如ETF指数基金。用数学模型来额定离差和研判离差是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在具体操作中的应用要点。关于离差,还有一个不可忽视是期现离差,这也是被动型套利的要点,尤其在新兴市场,这一点经常被放大,而放大的逆运用当然也是机会点。
  6.基差的收敛程度不同
  现货和期货的价差称为基差,虽然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指数期货都存在基差风险,但是,二者不同的交割制度使得商品期货和指数期货在交割日的时候,期货价格对现货的回归产生差异。商品期货特殊背景下有逼仓的可能,但是指数期货下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指数期货套期保值的基差风险的可预测性更大,而且存在基差回归的必然性。
  7.规避的风险类型不同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规避的是标的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而指数期货规避的是系统性风险,而不能规避单个品种的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一个事件在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续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相互抵消或者削弱。
  三、股票指数期货套期保值在实际操作中的特点
  基于上述对比,股票指数期货套期保值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更强调时机把握。风险的溢出和传染以及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性是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最为典型的特征。这种征兆产生才是实施套保行为的前提。
  二是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更强调分寸掌握。股指期货套期保值需要测算股票组合对指数的系统性风险参数,即贝塔系数;标的指数的取样相对于总体股票的差异参数,即样本误差系数;证券市场的股票组合和指数期货的流动性差异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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