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需要具备的条件

2012-04-04

  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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