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拟出资设立自保公司

2012-04-01
    

  早报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601857,00857.HK)周三晚公告称,已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签署一份出资协议,双方将据此设立一家自保公司。根据协议,自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石油出资人民币24.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所谓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是由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其主要的目的是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目前,国内尚未有自保公司。

  公告称,合资企业将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石油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4日形成有效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但中国石油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投出了反对票。陈志武称,希望中国石油进一步研究其他的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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