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免费测试(2015.12.31)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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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公司长期不为职工曹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曹某向区社保局举报。2008年12月20日,区社保局向欣欣公司送达《决定书》,责令欣欣公司为曹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万元。12月28日,区社保局又向曹某送达《告知书》,称曹某举报属实,并要求他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4000元。曹某对区社保局《决定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曹某的请求。曹某对《告知书》也不服,于2009年8月24日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市社保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曹某对不予受理决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申请、起诉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曹某的复议申请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B.曹某的复议申请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C.曹某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

D.曹某对《决定书》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曹某不具备原告资格

E.曹某对《告知书》不服,若不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被诉行为属于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AB

解析:(1)选项A: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应依法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2)选项B: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在本题中,《告知书》于2008年12月28日送达,曹某于2009年8月24日申请复议,显然超过60日。(3)选项CE:本案不属于适用复议前置制度的案件,曹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告知书》,可以先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起诉并非重复诉讼。(4)选项D: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题中,《决定书》责令欣欣公司为曹某缴纳养老保险费,显然与曹某有利害关系,曹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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