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每日一练免费测试(2015.08.06)

2015-08-06

【推荐】注册税务师最新模拟题 注册税务师最新讲义 注册税务师讲义下载

【推荐】2015注税辅导课程正在进行时…… 欢迎免费试听


简答题:王某于2013年10月外出参加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当地灾区捐赠3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提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案及解析:

(1)捐赠前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2)扣除限额=80000×30%=24000(元),捐赠30000,超过限额,只能扣除24000元。

提示:一般公益性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3)捐赠后应纳税所得额=80000-24000=56000(元)。

(4)应纳税额=56000×40%-7000=15400(元)。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