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2013-05-06

吉财会[2010]832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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