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377):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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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2)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五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

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适用范围

特点

收入的征免

法定

退休

各类人员

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

退休金和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内部

退养

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

属于非正式退休。因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和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取得的基本生活费收入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提前

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属于正式退休。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可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享受此待遇。

取得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纳得税

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5.董事费内外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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