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讲义(309):职业道德近亲属

2015-08-11

近亲属

在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或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判断中常常涉及到“近亲属”概念。同时,针对不同类别的“近亲属”,其防范措施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CPA“老王”为例,结合注册会计师实务操作,把CPA“老王”的“近亲属”分为主要近亲属(用A表示)和其他近亲属(用B表示),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

1.主要近亲属是指老王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即图中的A1、A2、A3、A4、A5;

2.其他近亲属是指老王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图中B1、B2、B3、B4和B5。

链接:教材(22.2)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中,经济利益的持有人是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或其他近亲属,对独立性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如果是主要近亲属,其独立性要求明显高于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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