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讲义(258):关联方的审计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工作

2015-07-16

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讲义(258):关联方的审计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工作

(一)了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项目组内部的讨论

项目组内部讨论的内容可能包括:

(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和范围(如利用在每次审计后更新的有关识别出的关联方的记录进行讨论);

(2)强调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潜在重大错报风险保持职业怀疑的重要性;

(3)可能显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的情形或状况(如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复杂,利用特殊目的实体从事表外交易,或信息系统不够完善);

(4)可能显示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的记录或文件;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如果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进行识别、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的重视程度,以及管理层凌驾于相关控制之上的风险。

2.询问管理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询问下列事项:

(1)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

(2)被审计单位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

(3)被审计单位在本期是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如发生,交易的类型、定价政策和目的。

3.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其他人员,实施其他适当的风险评估程序,以获取对相关控制的了解:

(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识别、会计处理和披露;

(2)授权和批准重大关联方交易和安排;

(3)授权和批准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和安排。

(二)在检查记录或文件时对关联方信息保持警觉

1.检查记录或文件。为确定是否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某些可能提供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信息的记录或文件进行检查。这些记录或文件可能是:

(1)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银行和律师的询证函回函;

(2)股东会和治理层会议的纪要;

(3)除了向银行和律师获取的询证函回函外,注册会计师自其他第三方取得的询证函回函;

(4)被审计单位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被审计单位提供给监管机构的信息;

(6)被审计单位的股东登记名册(用以识别主要股东);

(7)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利益冲突声明;

(8)被审计单位有关投资和养老金计划的记录;

(9)与关键管理层或治理层成员签订的合同和协议;

(10)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要合同和协议;

(11)被审计单位与专业顾问的往来函件和发票;

(12)被审计单位购买的人寿保险单;

(13)被审计单位在报告期内重新商定的重要合同;

(14)内部审计人员的报告;

(15)被审计单位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如招股说明书)。

2.询问管理层。在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时,如果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询问这些交易的性质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交易的例子可能包括:

(1)复杂的股权交易,如公司重组或收购:

(2)与处于公司法制不健全的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实体之间的交易;

(3)对外提供厂房租赁或管理服务,而没有收取对价;

(4)具有异常大额折扣或退货的销售业务;

(5)循环交易,如售后回购交易;

(6)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变更条款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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