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协组织召开第二次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复核会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1月6日上午9时,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复核会议。委员会委员骆冰(深圳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向木杨(深圳市民政局社工处副处长)、李光明(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秘书长)、易松国(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吴水丽(原香港基督教服务处行政总裁)、赵 环(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余令(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培训部)对社工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审核,广东卫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柳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见证。

 

 
        会议由李光明秘书长主持。首先,李光明秘书长介绍了与会的委员及工作人员,并简介相关的规章制度。随后,由李锋主任就2011年7月-12月我市社工机构自行举办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初审情况进行汇报,并对本次评审会的标准和规则进行说明。

 

 
        各委员依据评审程序、规则等规章制度及全体一致表决制,对2011年度我市社工机构或督导自行举办继续教育的285份培训资料进行了复核评审,其中272份通过审核(含因学时计算不合理而调整学时的资料8份,名单详见附件),11份因培训资料不齐全(缺少反馈汇总表或培训内容)等原因予以退回主办机构进行补充资料后重审,2份因讲师质资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审核,通过率为95.4%。评审过程由律师见证,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专家复核评审会议对鹏星社工机构10月30日举办的“新婚姻法下我们如何经营婚姻”、12月2日举办的“身心灵全人健康模式”、龙祥、正阳、尚德、阳光等四家社工机构11月4日-13日联合举办的“青翼展翅社工训练营-社区管理与服务”、至诚社工机构12月3日举办的“个案工作开展及介入方法”以及香港督导于10月-12月举办的“督导助理6次集体培训”给予较高评价,并将这五个培训课程设立为“优秀培训课程”,予以通报表扬。

 
    此次复核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市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进入成熟稳步发展阶段,为我市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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