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自主登记通知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即日起,我市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开展网上登记工作。2008年至2010年期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者,均应进行登记。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行网上自主登记,纳入登记范围的登记者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但需要准备好2寸免冠电子照片(大小250k~350k为宜)。

  网上登记步骤如下:自行登录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登记网站(网址:www.sgdj.net)或宁波市民政局网站(网址:www.nbmz.gov.cn/shgz1.aspx)进入社会工作者在线登记入口;下载并阅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手册》,了解登记系统使用方法;按系统登记说明要求和步骤,依次输入姓名、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个人信息、电子照片等相关内容。对输入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恭喜您注册成功!”即表示完成网上自主登记。

  纳入登记范围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网上自主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登记成功者如要求领取纸质证书,请另行提供1张2寸纸质照片,交于当地县(市)区民政局(登记者是否领取纸质证书不影响登记的有效性)。具体可向各县(市)区民政局或宁波市民政局咨询。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7223298

  联系人:周老师、杨老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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