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湖南省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09]106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07号)规定,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确定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9年度我省刘少林等146位同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熊瑛等145位同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录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查询成绩。证书将于2009年10月底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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