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社会工作者考试(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含2011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1年1月12日至21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1日

  3、网上缴费时间: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至2011年1月31日

  4、下载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7日至10日

  5、考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12日

  三、报名系统操作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资格审核表",认真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报名"系统会显示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请仔细检查所报考试级别是否有误,点击"放弃"返回到"填写资格审核表"界面,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

  3、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修改后请点击"修改完毕"。

  4、报考人员点击"选择资格审核地点和时间",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从所列规定地点和时间中进行选择,并按所选时间前去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5、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6、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须原件),其中符合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2011年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2011年应届毕业证明,符合报名条件(三)中第1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持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上述证件均须原件),依所选地点和时间前去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7、资格审核人员会对您的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表》上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资格审核现场仍需修改报考信息,请您利用资格审核点提供的外网计算机自行修改,并打出新表进行资格审核。特别注意:通过资格审核后,您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8、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表》交给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核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核处,否则资格审核无效。

  四、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缴费方式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考费。

  3、网上支付后,系统会显示"您的报考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在您支付后,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节假日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点以后再进行查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1月31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特别注意:只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成功支付报考费用者,报名无效。

  五、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7日至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核地点及电话

  (1)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地址:崇文区幸福大街永生巷4号,联系电话:87550738);

  (2)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D座六层,联系电话:64097988转8603、8610、8606、8605和64097944);

  (3)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桥南,联系电话:64918613、64941628)。

  七、其他

  (一)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大纲及教材仍使用2010年版不变。

  (二)考试大纲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张迟,联系电话:66060275(兼传真)。报考人员也可在资格审核期间到上述资格审核点现场购买考试大纲。

  (三)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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