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法规与政策串讲4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社会工作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

(11)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主要内容:

①生存权[最基本的权利]、

②发展权[确保他们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生活条件是基本权益]、

③受保护权[接受来自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特别的爱护]、

④参与权[参加各种社会生活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活动并发表言论等]。)。(P141-142)

要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P155)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P150)。

(12)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 

①康复权[是最重要的内容,表现:

A、在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的有效的康复服务;

B、残疾人的机构、组织等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C、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所需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和维修服务];

②教育权[表现在:

A、采取优惠措施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B、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

C、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D、应当对残疾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③劳动权[表现在:

A、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实多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件,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B、对残疾人福利企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各方面给予扶持;

C、保护残疾人福利企事业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D、所在单位应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④精神文化生活权[表现在:

A、采取多方面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B、鼓励、帮助残疾人进行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⑤社会福利权[表现在:

A、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B、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C、政府和社会的安置收养机构,要按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D、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⑥环境友好权[表现在:

A、逐步创造良好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采取无障碍措施;

B、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

C、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P159-162)

(13)婚姻家庭政策法规的目标:维持家庭稳定和家庭关系的和谐(这是家庭幸福最重要的前提条件,这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P165)

(14)私有财产继承政策法规的目标: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合法继承权。(P173)

(15)收养关系政策法规的目标(意义):规范收养行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意义:

①使养子女在养母的培养教育下,完成正常的社会化,待到健康的成长;

②使养父母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晚年时老有所养,享受天伦之乐;

③可以使社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④可以弘扬社会成员间相互扶助的道德风尚,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完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P177)

(16)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的目标(意义):通过非监禁刑罚执行的社区矫正活动,矫正相关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意义:

①有利于探索建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②有利了充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③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P185-186)

(17)人民调解政策法规的目标:通过群众性自治活动,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P189)。

(18)抚恤优待工作政策法规的目标:对抚恤优待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P197)。

①死亡抚恤待遇:

A、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其标准发)。

增发标准: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的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按顺序发放:第一顺序是其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没有第一顺的]是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也可按军人死亡前的遗嘱载明的顺序发生)(P201)

B、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参照全国成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P202)

C、享受定期抚恤金的遗属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为丧葬补助费。(P202)

②残疾军人抚恤标准: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A、退出现役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死亡,其遗属享受的抚恤待遇: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其中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P204—205)

B、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集中供养或分散安置)。分散安置的护理费标准:因战、因公一、二级残疾: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50%;因战、因公三、四级残疾: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因病一至四级残疾: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

③军人优待的具体内容:

A、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享受的相关优待:服现役时,发给优待金或其他优待,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入伍前是职工的,退伍后允许其复职,待遇不低于同等职工。服现役时,其家属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应保留,免除其他负担;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P205—206)

B、退出现役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优待: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保障,社险办单列账管理;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有工作单位的,单位解决;未参加无单位的,当地县以上政府解决),其他医疗费用,本人支付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酌情补助;其地优抚对象享受的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P206)

C、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享受的待遇: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解除劳动关系。(P206)

D、享受的交通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交通工具,优先购票,残疾军人享受减收50%的优待;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城市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P206—207)

E、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享受的参观游览优待:具体办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P207)

F、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子女、兄弟姐应征入伍享受优待:本人自愿应征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G、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享受的教育优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接收、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P207)

H、优抚对象享受的住房优待:承租、购买住房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在农村住房困难的,由地方政府帮助解决。(P207)

I、随军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家属及随军遗属享受的安置优待:批准随军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原有单位工作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和妥善安置;原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根据其本人情况作相应安置或优惠其自谋职业。符合条件无法随军的,所在地政府应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水平生活水平。遗属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享受《军人抚恤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P208)

J、复员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优待: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了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P208)

K、优抚对象享受治疗或集中供养的优待: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优先接收。(P208)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