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会工作师政策与法规复习辅导14

来源:社会工作者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17    社会工作者考试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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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复习辅导

 第九章 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  

一、基金会的分类  是否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分类

1、公募基金会    2、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   或全国性 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1、 地方性 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   地方性

二、设立基金会应具备条件  原始基金数额:注意上表标明  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一)理事会的构成和规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二)理事会的职能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章程的修改;  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三)监事及其职能

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注意: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章 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  

第二节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

一、公益事业的认定P212  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对捐赠和受赠的规定  (一)捐赠人权利义务规定

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

(二)受赠人权利义务规定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境外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华侨向境内捐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

三、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人可以变卖,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捐赠者的优惠措施:税收优惠  五、发展慈善事业的主要目标及基本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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