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备考之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单边冲突规范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1.《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
  3.《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第3款规定:“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4.《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第25条规定:“除中国银行同意之外,企业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附件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文字为中文,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相关推荐:

司法备考之国际私法上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司法备考之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司法备考之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

更多推荐: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海量题库!

2010年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