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法制史辅导:中国法制史记忆口诀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语:2012年司考法制史辅导:中国法制史记忆口诀。随着2011年司考的离去,不少考生已经将心思全部投入到了2012年的司考复习中。司法考试谓之“天下第一考”,难度不言而喻,其中的法制史更是需要记忆大量的知识点,故法律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口诀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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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辅导之明清时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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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之唐宋至明清

  一、法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法律教//育网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杂法。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1.魏律

  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2.晋律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制罪是首创。张裴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3.北齐律

  承前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合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期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4.官当制度

  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5.废除宫刑制度

  北朝南朝废宫刑

  6.“准五服制罪”

  血缘近,尊犯卑,处罚轻;卑犯尊,处罚重。

  三、唐律

  1.十恶

  重罪十条北齐创,《开皇律》中变十恶。

  2.区分公、私罪的刑罚原则

  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3.类推原则

  减轻处罚举重明轻,加重处罚举轻明重。

  4.化外人原则

  国籍相同属人主义,国籍不同属地主义。

  四、宋朝法律

  1.宋刑统

  刊印颁行宋刑统,篇下分门体例新。

  2.继承制度

  家无男子称绝户,绝户也需继承人。夫忘妻在是立继,夫妻俱亡命继称。继子地位不如女,若有女儿未出嫁,四分财产占其三,独留一份给继子。若有女儿已嫁男,女、子、官府三三三。

  五、清朝法律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乾隆定,最后一部集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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