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点: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司法考点: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随着2011年司考的离去,不少考生已经将心思全部投入到了2012年的司考复习中。司法考试谓之“天下第一考”,难度不言而喻,其中的法制史更是需要记忆大量的知识点,故法律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口诀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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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

  (1)“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2)“德”的要求,注意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指导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

  (3)“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法 律 敎 育 网

  (1)代表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治国方针。

  (2)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被后世奉为政治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3)这一思想汉代中期后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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