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法制史考点:官当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导语:2012司考法制史考点:官当。现在的法学理论的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对于学科间相关考点的连结,也符合司法部大纲中规定的培养综合性、应用性的人才的需求。因此,在“官当”知识点中,和法理学中的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知识点的就有结合之处。因此我们特意总结出相关结合点,以供广大学员学习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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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官当”是法律允许贵族官僚用官品和爵位抵挡徒流罪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封建等级特权原则在法律中的又一具体体现。“官当”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形成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和南陈。“官当”成为保护犯罪的贵族官僚地主逃脱刑罚制裁的手段。“官当”制度确立以后,隋唐宋的封建法典均予以沿用。明清法律中虽未明确规定“官当”之制,却代之以罚俸、革职等一系列制度,以继续维护封建官僚的等级特权。

  最要命的,还是官当。前列现象毕竟有暗箱操作的意味,罪不公知,情未公示,中途截流,封锁消息,其黑暗还只限于那只箱中,外面毕竟是朗朗乾坤。官当就不是这样了。它将官与民的不平等照昭然于众,让老百姓感到那么赤裸裸,感到对现实社会很陌生。

  官当遗风与平等原则背道而驰,根本违背依法治国的原则。我们的法治,是民主的法治,与秦始皇所搞的专制下的严刑竣罚截然不同。民主的法治以平等为基本前提。我们的平等,是法律面前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与历史上等级制度内的平等是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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