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问答:考试通过后法律职业资格证认可程序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问:司法考试通过后法律职业资格证认可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
  一、申办材料: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5、单位政审材料;5、未受处罚有效证明;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向市、州、地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逐级上报至司法部,由司法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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