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支持甘肃试点地区单独组织司法考试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甘肃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支持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建设项目和政策。根据这一意见,在司法考试方面,国家将继续对甘肃符合条件地区实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录取分数线政策,在试点地区单独组织在职法律执业人员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努力解决甘肃法律执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 
  《意见》提出,要支持甘肃做好监狱劳教工作,继续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补助经费分配上给予倾斜,将甘肃监狱建设“十二五”规划纳入国家总体规划,协调落实项目和建设资金,完善甘肃监狱基础设施建设;协助甘肃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编印并向基层免费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支持甘肃加强律师公证工作,加大协调力度,支持甘肃落实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甘肃与东部发达省份法律服务人员对口交流培养制度和长效机制,支持甘肃加强高级法律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强化对律师、公证队伍进行金融、证券、保险、投资、高科技、知识产权、外贸等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外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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