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山考区分数核查的通知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文件精神,中山考区的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即日起至12月6日,向中山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在中山报考的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中山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在中山报考现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分数核查申请由本人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三楼313室

  联系人:袁彩环 电话:0760-88363925

中山市司法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相关推荐:

佛山市2010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

深圳市2010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

中山市2010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相关事项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更多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我考网司法站点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最新试题!

2011年司法考试网校课程,名师讲解!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