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2〕8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设备监理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计量师、测绘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执(职)业资格、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设备监理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计量师、测绘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执)业资格、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9日—30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5月22日—6月4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5月22日—6月6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价格鉴证师 | 9月8日 |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9月8日 | 上午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9月8日 | 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9日 | 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9月8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物业管理师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物业经营管理 |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物业理综合能力 下午2:00—5:00 物业管理实务 | ||
注册计量师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级) |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16日 |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 9月22日 |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外销员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外销员从业,英、俄、日、法) | 前3科为主客观混合题,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做答。《外经贸外语笔试》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外经贸外语口试》科目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为10分钟。 |
9月23日 | 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外销员从业,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 ||
一级建造师 | 9月22日 |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23日 |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
注册测绘师 | 9月22日 | 下午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 《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9月23日 | 上午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采取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
房地产经纪人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
审计 | 10月14日 | 高级: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 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高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 中、初级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中、初级: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统计 | 10月14日 | 高级: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开卷) | 高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中、初级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中、初级: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中级)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初级)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价格鉴证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431-87620115。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91803、88591802。
(三)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与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431-88938586。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8919919(用书)、88952109(培训)。
(五)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431-82752598(培训)、82770066(用书)。
(六)注册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用书与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4286917 、010-64515155,传真:010-64241981,联系人:陈安。
(八)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九)注册测绘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1-87932112、87930707。
(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中)直单位考生用书和培训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与当地审计局联系。
(十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431-88905647。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价格鉴证师 | 13元/人 | 每科61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13元/人 | 每科44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13元/人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56元/人,其他3科每科48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3元/人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48元/人,其他3科每科44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物业管理师 | 13元/人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科61元/人,《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科66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计量师 | 13元/人 | 一级每科58元/人。 二级每科54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国际商务 专业人员 | 13元/人 | 国际商务师每科46元/人。 外销员笔试每科46元/人,外经贸外语口试科目22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一级建造师 | 13元/人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61元/人,其他3科每科42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测绘师 | 13元/人 | 《测绘案例分析》科目61元/人,其他2科每科54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规定)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每科78元/人。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房地产经纪人 | 13元/人 | 每科85元/人。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审计 | 13元/人 | 高级每科86元/人。 中、初级每科48元/人。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统计 | 13元/人 | 高级每科36元/人。 中、初级每科47元/人。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法律专业 | 中专 |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7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 硕士学位 |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1年。 | |||||||||
相关专业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通过国家经济、会计、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办法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 | 中专 |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7年。 |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 硕士学位 | 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非经济、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经济、会计、审计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工程、经济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经济法》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四、考试成绩滚动办法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工程技术专业 | 中专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 |||||||
大学专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 |||||||||
大学本科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硕士以上学位 |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 | 中专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7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取得其他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执行。 | ||||||||||
物业管理师 | 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 | 中专 | 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 |||||||||
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 | 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 |||||||||
一、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 | 理学或工学类专业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 |||||||||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二级 | 工学类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 |||||||
理学或工学类专业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 ||||||||
一、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二、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或工程技术员职务。 三、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 ||||||||||
一级建造师 | 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学历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 ||||||||||
国际商务 专业人员 | 国际商务师 | 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成绩通知单 |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 |||||||||
双学位或研究生班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外销员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 | 中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
一、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考试。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报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注册测绘师 | 测绘类专业 | 大学专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 |||||||||
硕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 |||||||||
博士 |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 |||||||||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 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一、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 ||||||||||
房地产估价师 | 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 中专 | 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
大学专科 | 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
学士学位 | 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房地产经纪人 | 不限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一、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审计 | 高级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统计 | 高级 | 统计师 | 博士学位 | 受聘统计师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受聘统计师满2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 |||||||||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25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 |||||||||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 ||||||||||
中级 | 不限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 |||||||||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
一、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附件3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及名称 | 2011年3月起学科名称 | 97年-2011年2月学科名称 |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名称 | |
08 工学 | 0801 力学 | 0801 力学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固体力学 | |||
流体力学 | |||
工程力学 | |||
0802 机械工程 | 0802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机械电子工程 |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车辆工程 | |||
0803 光学工程 | 0803 光学工程 | 光学工程 |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 精密仪器及机械 |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
材料学 | |||
0806 冶金工程 | 0806 冶金工程 | 材料加工工程 | |
冶金物理化学 | |||
钢铁冶金 | |||
有色金属冶金 | |||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工程热物理 | |
热能工程 |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
化工过程机械 | |||
0808 电气工程 | 0808 电气工程 | 电机与电器 |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物理电子学 | |
电路与系统 |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系统工程 |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0813 建筑学 | 0813 建筑学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
建筑技术科学 | |||
0814 土木工程 | 0814 土木工程 | 岩土工程 | |
结构工程 | |||
市政工程 |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0815 水利工程 | 0815 水利工程 | 水文学及水资源 | |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 |||
水工结构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 | |
化学工艺 | |||
生物化工 | |||
应用化学 | |||
工业催化 | |||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
地质工程 | |||
0819 矿业工程 | 0819 矿业工程 | 采矿工程 | |
矿物加工工程 |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油气井工程 |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
油气储运工程 | |||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 纺织工程 |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 制浆造纸工程 | |
制糖工程 | |||
发酵工程 | |||
皮革化学与工程 | |||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
轮机工程 | |||
水声工程 | |||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飞行器设计 | |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 |||
人机与环境工程 | |||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 |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 |||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 |||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 |||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 核能科学与工程 | |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 |||
核技术及应用 | |||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
0828 农业工程 | 0828 农业工程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
农业水土工程 |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
0829 林业工程 | 0829 林业工程 | 森林工程 |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 | |
环境工程 |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 |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
0833 城乡规划学 | |||
0834 风景园林学 | |||
0835 软件工程 | |||
0836 生物工程 | |||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0835 公安技术 | |||
12管理学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2 工商管理 | 1202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 |
林业经济管理 |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全国)(1997年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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