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施工现场有关质量工作人员在此泛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项目部的质量工作人员。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同一客体进行工程质量把关。
对质量起作用的要素有:人、料、法、机、环、查,其中对施工企业触动最大的是查,对一个地区总体质量水准影响最大的也是查。据悉,建设部1999年全国质量大检查的要点已被正式作为我国新世纪14本施工验收新标准编写的主要参考文献。笔者认为2001年的检查方案对现场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把1999质检要点和2001质检方案的精髓结合起来,对提高工程质量作用就更大。
1 人——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
人才是根本的动力,发展是永恒的追求。与时俱进。
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控制的中心。
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
2 机——施工机械和检测仪器
包括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测量仪器,检测仪器等。
常用施工机械应保持完好状态。施工用电系统应保持在安全状态下运行。此处不予赘述。只讲两点,首先要注意15~20年以上的塔吊的超期服役问题,对老塔吊要多操心;其次要注意沉桩的“土桩架”,用于拖桩的钢丝绳由于受拖桩时水平分力的影响,损毁的速率比“土桩架”系统中其他钢丝绳大,施工队要勤检查,监理人员要多提醒。
配备仪器,对完成结构施工的楼层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墙体厚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抽测。
3 料——工程材料
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混凝土、砂浆试块、构配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合格才可用于工程。
工程所用材料(钢材、水泥、砂子、石子、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结构性材料和功能性材料),应具有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材料进货验收,应验明生产许可证或者本市颁发的准用证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影印件应当加盖提供者(供料商)和提交者(施工单位)的红印章和签名,以便有所追溯。
住宅工程、上海市重大办立项的重点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和预制构件生产厂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其他工程可使用立窑水泥。水泥必须有在沪准用证。(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99-12-21)
不得使用海砂。禁止使用特细砂。混凝土中禁止使用细砂;外墙粉刷砂浆禁止使用细砂;楼地面中细石混凝土和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
石子要控制级配和含泥量
现场自拌混凝土的掌控要素:物料配合比 物料秤量 袋装水泥秤量 水计量
4 法——施工组织管理和施工工艺
4.1 施工组织管理
⑴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技术复核制度,质量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质量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及落实情况均应符合要求,并在实施中得到有效落实,实物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施工中发生了质量问题(事故)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处理,不留隐患,且质量责任明确,项目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多数能持证上岗。现场质量管理应处于受控状态。
⑵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工程任务情况;
②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③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④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⑤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手续须齐全、依据应准确,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阶段及专项有施工方案,工程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当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变更时,要履行变更申报审批手续。
⑶ 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能按照建设部3号令和建监[1997]63号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可隐瞒不报或不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4.2 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