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十章

来源:资产评估师    发布时间:2012-01-20    资产评估师视频    评论

  一、考试的目的

  通过对拍卖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拍卖当事人、拍卖标的、拍卖程序以及拍卖效力、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的拍卖法律知识解决拍卖交易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的内容

  (1)根据《拍卖法》及相关规定,判断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合法。

  (2)拍卖基本程序。

  2.熟悉的内容

  (1)拍卖票的范围。

  (2)拍卖抵税财物的特别规定。

  3.了解的内容

  (1)拍卖的特征和种类。

  (2)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

  (3)委托人、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我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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