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单选题1-10及答案
- 第2页:单选题11-20及答案
- 第3页:单选题21-30及答案
- 第4页:单选题31-40及答案
- 第5页:多选题及答案
- 第6页:判断、简答与案例分析题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对的打√,错的打×) 1.当发现进口货物与合同不符时,代理进口的外贸企业有权直接对国外出口商起诉。( × )
2.在FOB贸易术语、L/C支付方式的进口业务中,开证申请工作一般是在租船订舱工作之后。 ( × )
3.还盘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向原发盘人提出的新发盘。 ( √ )
4.“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是外贸实践中最常见的检验权规定方法。 ( √ )
5.根据UCP600的规定,允许受益人对信用证修改的内容部分接受。 ( × )
6.合同中规定装运时间为2009年4/5月份装运,则卖方在交货时应在4月、5月每月各交一批。 ( × )
7.根据《URC522》规定,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发给银行,也不能做成以银行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否则,由发货人自行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 ( √ )
8.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 × )
9.补偿贸易与延期付款的根本区别在于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产品或劳务的义务。 ( √ )
10.进料加工贸易由于其本身的特点,进料加工贸易合同一般包括进口料件合同、出口成品合同等。 ( √ )
1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必须要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 )
12.出口押汇申请人一般是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 ( √ )
13.保付代理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 × )
14.As per UCP600, the words “to”, “till”, “from”, “between” when used to determine a period of shipment include the date or dates mentioned, the words “before” and “after” exclude the date mentioned. ( √ )
15.The collecting bank may release the documents against the buyer’s acceptance of a sight draft on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basis. ( × )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寻找境外客户的主要途径。
寻找境外客户的主要途径包括建立网站、国内外参展、利用企业名录、利用互联网和广告宣传等。
2.简述集装箱的装箱方式。
门到门:是指货代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的门到门服务,即货代从承运人处提取空箱,送至客户所在地将货物装箱、封存,再由货代将重箱自客户所在地运至港区集港,安排货物装船运输至目的地,由货代在进口地的代理或分支机构负责将货物送至进口商仓库或进口商指定的其他地方,实现货物运输的门至门方式。
内装箱:是指货代将空箱提回货代自己的货运站,向客户发出“发货通知书”或“进仓通知书”,要求客户在指定期限内将指定货物送至指定货运站,在货运站内完成货物装箱,并封存,然后向客户出具“货物进仓接受单”或“入库单”,然后再由货代安排重箱送至港区的方式。
自拉自送:是指货代完成订舱,并向承运人提出用箱申请后,由客户自己派车队提取空箱,送至客户货物存储地,并在货物装箱后,由客户将货物按港区要求集港。
3.请说明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及中标后签约等环节。
4.请简述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的买方救济。
①减少价金(即价格减让);②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③要求卖方修补货物;④拒收部分货物。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我国丽人集团公司以CIF价格术语向北欧出口一批货物,并于货物交运前卖方及时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货物在索马里海域附件遭遇海盗抢劫,船员与海盗进行了抗争,但仍有部分货物被抢走。试分析说明:(1)被抢走的货物属于什么海损?为什么?(2)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3)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1)单独海损,因为这种单独海损是意外发生的。
(2)若卖方履行交货、结算货款已将保险单转让给买方时,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由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3)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因为外贸公司已投保战争险,海盗行为视为战争风险。
2.2007年底,江西华帮进出口有限公司以CIF条件向美国COLUMBIA COMPANY出口一批陶瓷,要求装运前电汇预付20%合同款,余款用海运提单日后60天延期信用证支付。收到的SWIFT开信用证中单据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full set)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预付”,做成空白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1年1月1日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 江西华帮进出口有限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如期装运,并在交单期内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存在下列不符点:(1)商业发票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2)正本提单是一份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次日,开证行又补充了一个不符点:保险单的出单日期晚于装运日期。试分析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UCP600规定,即使商业发票金额超过信用证,但只要汇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是允许的;若船公司出具的海运提单一共只有一份正本,则符合全套要求;因此开证行第一次提出的两个不符点都不成立。
UCP600规定,开证行拒付理由必须一次性提出,因此尽管开证行第二次提出的不符点是成立的,但是无效。
综合以上分析,开证行拒付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