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来源:秘书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25    秘书考试视频    评论

  记者:2008年9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召开后,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进普查工作。目前,第二阶段的实地文物调查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完成,转入了第三阶段普查数据整理、验收和汇总工作。可以用“普查成果丰硕,文化遗产类型多样”来概括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现阶段取得的成绩。您怎么看待这些成绩的取得?

  单霁翔:文物普查开展两年多来,广大一线普查队员艰苦而细致的工作,使得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取得的成绩远远超过预期。新发现了一大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极大的丰富了我国的文化遗产内涵。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90余万处,其中新发现66万多处,调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扩展,真正达到了通过普查带动整个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目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在普查中得到充分重视,在新发现文物点中占有较大比重;沿海省份的水下文物普查、一些省份开展的古遗址、古墓葬、工业遗产等领域的专题调查、沙漠无人区的调查等都取得了重要成果。很多省市已经将新发现的文物点及时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应该说,这些成果的取得源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都将文物普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整普查领导机构、签订政府责任书等形式,对普查工作的目标责任、完成期限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政府领导的重视也进一步激发了普查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国家财政、测绘、统计部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也是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截至2010年4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12亿元。一些相关部门也参与协助开展相关领域的普查工作。如中央党史研究室开展革命史迹的普查工作,民政部开展了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首次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等,进一步充实了普查的成果。

  为了保证全国文物普查的总体进度,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督促普查进度。特别是针对西部地区,加大扶持和督促力度,采取对口援助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2857个县,包括全国4万多个乡镇,实地文物调查完成率达100%。

  此外,近5万名文物系统的工作人员在普查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陕西、湖南等省在一线工作的普查队员人数都超过了1500人。对所有普查队员的辛勤付出,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记者:领导重视、部门协助以及经费和人员的投入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和基础。但是,面对这样一场大规模的全国性工作,如何能保障工作的质量?

  单霁翔:严格控制质量是普查工作的核心内容。我们通过加强技术指导,使得普查质量控制工作也有显著提升。针对各地反映普查认定和计量标准不统一、采集软件系统不稳定等具体问题,我们组织专家修订了普查标准规范,完善了数据采集软件,轮训了地市级普查队长,召开了质量控制会议,使普查计量和认定更加科学合理,采集软件更具操作性,普查队员对普查标准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明确、统一,对普查质量的提高起到了明显效果。

  同时,各省级文物部门认真落实普查质量省级责任制,严格把好普查质量关。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实地检查指导等形式,为普查队员答疑解惑,解决实地文物调查中各类技术问题,强化了普查质量。各地从组织机构到工作群体还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传媒,开展普查技术咨询、经验介绍和心得体会交流等,上海等地还建立了文物普查专门的QQ群,专家在线答疑,普查质量显著提高。

  记者:目前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实地文物调查验收阶段,请您介绍一下现阶段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进展。

  单霁翔: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分为县域基本单元验收和省级整体验收两个阶段。县域基本单元验收由省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省级整体验收工作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实施。为提高县域基本单元验收质量,国家文物局编制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验收指导意见》和普查验收校验软件,组织召开了普查验收试点现场会、验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验收程序和内容。有些省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如山西等省确定全省观摩试点县,山东对验收标准进行了百分制量化等。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县域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

  对于这些验收完成的省份,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文物普查数据的省级整体验收。近期,国家文物局专门制定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整体验收实施方案》,研发了《文物普查汇总软件管理系统》,对省级整体验收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已经有吉林、浙江、天津等省市通过了省级整体验收。

  记者: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应该说,媒体的宣传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您能否介绍一下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单霁翔:从文物普查启动以来,我们就把宣传工作就放到了突出的位置。国家文物局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征文,举办普查成果摄影图片展,出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印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汇总表》册页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宣传工作开展。《中国文物报》还开辟专栏对普查的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进行重点关注,收到很好的效果。

  各级普查机构联合新闻媒体,通过举办展览、开通热线、散发宣传品等方式,大力宣传文物普查知识、阶段性成果和广大文物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北京市文物局在电视投放普查公益广告,安徽省文物部门自筹经费在合肥市区公交车上、火车站出入口、指示路牌等处张贴普查宣传画,江苏省开展了全省文物普查十大重要新发现的评选活动,西北大学等高等院校结合课题实习,配合当地的普查队员开展普查工作等,这些举措大大提升了文物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

  同时,为激发一线普查队员的工作热情,掀起文物普查宣传的新高潮,国家文物局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了针对一线普查队员和参与普查的社会志愿者的表彰活动,在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场城市苏州,对部分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了现场颁奖活动。

  记者:正如您刚才谈到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阶段性成果喜人。但是,毋庸讳言,在文物普查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目前在进入转段阶段时,出现了松懈现象,个别地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以及较为突出的“重发现、轻保护”的现象。今年是从实地文物调查阶段转入室内资料整理阶段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完成普查数据验收、汇总和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您认为下一阶段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单霁翔:谈到下一阶段的工作,我认为首先要制定第三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辖区内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上报、档案和数据库建设以及公布普查成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为文物普查的全面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些县域基本单位验收工作仍未完成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同时全面开展普查省级整体验收工作,只有省级整体验收通过的省份,才能转入编写名录、成果转化及应用等工作。省级整体验收工作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

  文物普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是提高统计数据准确率和公信力的必备程序。我们将在各省验收工作结束后,在全国随机抽取3%-5%的镇域基本单位为样本,开展文物普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校核、修订。

  为加强普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国家文物局近日正式公布实施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在第三阶段数据整理、汇总工作中,各地要严格档案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特别是涉密档案更应严格管理,签订责任书,确保普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予以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过程中,国家文物局将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价值突出、品类稀缺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重点关注。同时要积极探索文物普查成果的应用,将普查成果与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使文物普查成果最大限度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普查工作将从野外转入室内。根据这一情况,宣传重点应放在宣传普查成果上,特别是新发现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等新的文化遗产类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普查成果展览,开展“百大文物普查新发现”评选活动,让广大民众更加了解文物普查的意义,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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