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谈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建设

来源:秘书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25    秘书考试视频    评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如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不断革新管理机制,整合资源,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跨越式发展。5月25日,在西子湖畔的浙江省人民大会堂见证了文化遗产科技保护的又一个重要时刻,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第一个省局共建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以下简称“区域创新联盟”)在此诞生了!随着双方代表签字就绪,会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这不仅仅是一个机构的产生,更重要的是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科技能力的体制创新之举。就此,记者(以下简称 “记”) 采访了区域创新联盟领导小组组长之一、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以下简称“单”)。

  记:单局长,您好。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科技保护无论在体制建设上还是能力建设上都有很大的提升。今天,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签订了共建区域创新联盟试点的协议书,可喜可贺。这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事业的一件大事。请谈谈建立区域创新联盟的背景。

  单:这是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必然发展。近年,国家在系统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特定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不能长期选择资源依赖型和投资推动型的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式要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要通过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软实力的体现,它的管理和保护同样需要创新。国家文物局从来也没有停止这方面的探索。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工作原则的指导下,国家文物局积极引导和支持文博系统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单位密切合作,开展了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攻关,有效促进了社会优质科技资源的流动、整合和共享,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跨越式发展,科学和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一大批制约文化遗产事业快速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尽管如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与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行业科技的总体能力和贡献率较低,行业科技基础条件薄弱、科技人才匮乏、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总量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科技跨越式发展迫切需要由最初的打破封闭、实现开放的层面上升到优化合作、完善机制的层面。在这样的认识下,建立创新联盟无疑是大势所趋。

  记:请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科研形势,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单:可以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科技创新机制在逐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明确提出了“初步形成集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机构、行业重点科研基地以及文物博物馆单位和其他科研部门构成的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目标。目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社会发展领域首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古代壁画保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敦煌莫高窟正式揭牌运行;依托文物博物馆单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的行业重点科研基地的数量已发展至12家,且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的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第一个专业性技术创新联盟——陶质彩绘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已于去年底启动,今天,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签订了共建区域创新联盟的协议书。这既标志着省部共建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也意味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试点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记:您怎样看待创新联盟,对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何意义?

  单:建立创新联盟实际上就是统筹优质科技资源,优化布局,创新体制机制,立足地区、服务全国、放眼世界。是谋求文化遗产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创新之举,是实现“整合力量,提高质量”的重要实践。

  作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区域创新联盟将发展成为实现集团作战、重点突破的战略基地,将成为促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优质资源快速流动、充分共享的重要纽带,将成为加快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人才队伍整合和壮大的关键平台,为创新成果的产生、转移和扩散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记:创新要素包括主体性要素、资源性要素、服务性要素和环境性要素。在这几方面,浙江省有何优势,为什么选择在浙江试点建立区域创新联盟?

  单:浙江人民自古以来具有理念超前、思想解放、勤劳务实的文化传统和团结协作、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人文精神。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省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超前的开放意识和创新精神,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前提和保障;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环境,为区域创新联盟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氛围。

  其一,浙江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论是在政策导向还是项目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浙江省人民政府都是始终高度重视。200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文成立了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为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保护项目实施,以及经费投入决策等提供了有力支撑。200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浙政发[2006]33号),明确提出: “努力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工作,抓紧完成浙江省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文物科技保护重点项目,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努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文物保护科研创新体系,为文物保护提供科技支持。” 自2007年起,浙江省设立了“文物保护科技项目”。3年来,共审定设立《出水饱水木质文物的真空冷冻升华脱水研究》等10个项目,安排经费410万元。

  其二,浙江科研实力雄厚,基础条件优越。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科学发展理念,浙江省积聚了一批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人才,初步建立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了众多影响力大、应用价值高的研究成果。如联盟单位之一浙江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该校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展了文物保护的研究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在考古发掘过程全方位信息记录、遗址保护现场环境检测、地球物理考古、书画数据高保真集成、博物馆展示理论与实践、青瓷等硅酸盐文物的材料和工艺鉴定等方面形成了国内领先的技术与成果;同时,与普林斯顿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文化遗产学科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再如国家一级博物馆之一的浙江省博物馆,不仅馆藏丰富,同时也是国内文物科学保护工作始步较早、成果较为显著的博物馆。

  其三,浙江文保科技合作基础扎实,业绩显著。近年来,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发展,满足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需求,浙江省博物馆等文物博物馆单位在积极加强自身科研能力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系统外单位开展项目、课题合作,有力整合了社会优质科技资源,在一些关键技术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并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浙江省考古所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的考古发掘现场数字记录、物探技术在考古调查中的应用研究,浙江省博物馆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的文物环境控制方法研究、饱水木质文物真空冷冻脱水研究、濒危石质文物加固材料研究,中国丝绸博物馆与浙江理工大学合作开展的纺织文物加固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记:请描述一下区域创新联盟的性质、构成以及所赋予的使命。

  单:首家区域科技创新联盟是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共同支持和领导下,由浙江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科研实力强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建立的区域性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技术创新战略合作组织。目前由浙江大学、浙江省博物馆、浙江省考古研究所、中国丝绸博物馆、浙江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等6家单位组成。将来通过建设发展,将不断扩大联盟成员的数量和地域范围,完善组织机构。作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文物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力量,为创新联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性保障。浙江省博物馆等文物、博物馆单位将作为研究资源所有单位、保护需求的提出单位和技术成果的应用单位,在创新联盟的建设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浙江大学等拥有科研试验条件、丰富的科研经验、科研成果储备、雄厚的科技人才力量和教育资源的高等学校,将为创新联盟的技术支撑与保障以及良好运行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创新联盟鼓励企业参与,将积极践行促进产学研发展的国家方针和政策,在适当时机吸纳企业进入,增强创新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力,促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产学研发展。

  区域创新联盟将以政府主导、自愿联合为原则,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先导,以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实施资源共享计划、技术协作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为构建文物博物馆单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提供先导和示范。

  记:区域创新联盟是一个凝聚各方面力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攻关的伙伴式组织,科技攻关是其核心任务,怎样规范学术活动,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利益最大化?

  单:创新联盟将采取省局共建机制、理事会管理机制和学术委员会咨询制度,并通过建立联盟章程和相关制度规范来保障创新联盟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区域创新联盟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建设,成立了双方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省局共建领导小组,作为创新联盟的领导机构,并在浙江省文物局设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共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创新联盟的省局合作,研究部署省局合作的重大事项,提供并落实政策、经费支持,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创新联盟将采用理事会管理机制,理事会是创新联盟运行与管理具体事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单位即创新联盟的组成单位。创新联盟设置由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优秀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作为创新联盟的学术指导和最高决策咨询机构。

  记:谢谢单局长。我们相信,区域创新联盟的试点建设不仅为全国文化遗产领域科技进步开创新的发展模式,大大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能力,为正在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制定打下基础,同时也是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良好局面的形成的有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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