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计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与MPAcc教育发展”研讨会举行

来源:会计硕士(MPACC)    发布时间:2012-07-12    会计硕士(MPACC)辅导视频    评论

  3月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增列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6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与MPAcc教育发展”研讨会于3月12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张天犁副院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谢荣副院长,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李海滨副院长、黄世忠副院长以及三所学院的30多名教师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黄世忠副院长主持。
  大家一致认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予权获批是国家会计学院转变增长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师资队伍建设则是培养核心竞争力、锻造一流品牌的重要途径。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与会教师围绕(学位[2011])6号)文件的指示精神,着重就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展开热烈讨论,并就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科研以及市场开拓等领域开展院际合作献言献策。研讨会达到了集思广益、深化交流、形成共识的预期目标。
  大家一致认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予权获批是国家会计学院转变增长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师资队伍建设则是培养核心竞争力、锻造一流品牌的重要途径。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与会教师围绕(学位[2011])6号)文件的指示精神,着重就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展开热烈讨论,并就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科研以及市场开拓等领域开展院际合作献言献策。研讨会达到了集思广益、深化交流、形成共识的预期目标。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