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2年MPA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一、报名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 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方法(报名详情见附件“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大纲:考生可在当地书店或直接向出版社购买。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二)复试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由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具体组织。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2012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招生限额为100人。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调剂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采用周末班、集中班等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习费用(含论文答辩费)3.2—4.5万,具体标准因办学地点不同有差异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2332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027)68754460
  网址:http://www.pspm.whu.edu.cn/mpa
  附件: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2012年全国联考于10月28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1。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2012年7月13日至16日,已网报考生须持规定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基本操作流程见附4)。
  注:①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网报时务必在“报考院系”一栏准确填写报考院系代码或名称(参见《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否则无法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责任考生自负。
  ②湖北省内报考我校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7月13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老武汉大学校园内)。
  ③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④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1、现场确认时已经网报的考生须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2、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3、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5),承诺于2012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考区须在10月10日至11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3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
  附1. 2012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附4. 2012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5:预报名承诺书
  省市代码__________ 省市名称 __________ 网报编号 _________

  本人为参加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的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2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补验并修改本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3.我可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2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所交报名考试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现持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
  网 报 编 号 :_____________
  新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
  新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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