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单证)MPA招生简章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靠得住、有本事、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重大举措。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内蒙古考区的现场确认点尚未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者“内蒙古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imumpa.com”上的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须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位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六、考试时间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0月28日8:30-11:30;外国语:10月28日14:30-17:00
  七、招生计划与录取
  2012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工资、户口关系,食宿、交通、书费自理。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授予内蒙古大学MPA专业硕士学位。
  九、学费
  内蒙古大学MPA学费为三年2.9万元。
  十、辅导班
  考生可以参加8月底开始的为期两个月的考前辅导班(周六、日以及节假日授课)。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501内蒙古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010021
  网址:http://www.imumpa.comE-mail:ndbwj@163.com
  电话:0471-4994146、4993622联系人:郭老师、白老师

  推荐新闻: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MPA招生简章双证班
  河北大学2012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公共管理招生简章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