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单证)招生简章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大连理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2003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是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的学校。2004年实施“985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学校。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2000年我国设立的第10个专业学位之一,是适应现代社会管理日益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我校公共管理学科自2000年发展至今,共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552人,为辽宁省和新疆等全国其他地区培养和培训了超万余名的党政干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还设有高等教育学、区域经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相关等硕士点,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经济管理两个方向的博士点。形成了学科交叉、相互融合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特色。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以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为龙头,培养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特色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形成具有特色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模式。我校通过加强与美国、德国等国家地区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不断创新应用型导向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培养模式,为地方政府和区域社会发展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公共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目前现有教职工135人,教授34人、副教授3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81名。从国内著名高校聘请“长江学者”等兼职教授,聘请海天学者、国外客座教授为学生授课、讲座,形成了大连理工大学高起点的办学特色。为了更高地培养在公共组织从事公共事务或公共服务的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高级公务员,使教育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学校从政府等公共部门聘请了一批实践导师,参与讲座及论文指导等环节,建立了“学界、政界、业界”联动的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了实践导师教研室,为公共管理硕士(MPA)结合理论研究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董克用教授参加2012年大连理工大学MPA开学典礼时,评价我校的MPA教育“高水平、有特色、有发展”。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本着“造就卓越领导者,培养优秀公务员,全面提升学员价值”的教育宗旨,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限额  100人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大连理工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2、报考费160元(按国家统一规定,多退少补)。
  3、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4、考试地点:辽宁省考试地点在大连市,其它各省考生可在本省MPA考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录取:我校将根据名额,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正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在6月25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报名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在“学位网”相关栏目查询。未进行网报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审验考生的报考资格。缴纳报名费。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辽宁省内考生须在大连市参加考试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经我校同意后,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到考试所在的省指定的报名点照相。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3日-16日, 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http://gs.dlut.edu.cn和http://mpa.dlut.edu.cn。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此次报名无效。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的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对资格审查和备案过程中,其资格不能确认者,要求考生到权威认证部门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六、专业方向
  目前我校MPA开设的专业方向有:
  ★城市政府管理:本研究方向综合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学科体系,以公共组织的整合力与回应力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理论与实证结合,研究城市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规律。具体包括城市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的政府治理结构创新、政府职能转变与领导战略、政府组织管理模式比较、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等。
  ★公共政策:本研究方向是政策科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系统分析及运筹学等学科相互交叉形成的领域。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和运行过程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公共政策分析的模型、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
  ★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本研究方向以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技术和研究方法为基础,着重对公共部门(政府)和其他非营利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索。研究公务员培训、绩效考核以及胜任力等人事行政管理的评估指标与对策。在中国二元结构背景下,研究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城乡经济发展、生产、分配、消费、投资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探索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方式和运作规律,研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为政府部门提供理论参考。
  ★非营利组织管理:本研究方向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后被剥离出来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研究。主要运用公共科技、教育和文化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研究高等教育制度与政策、现代大学发展与管理、教育与经济、科技管理与创新管理、科技发展战略、科学学与科学计量、非政府组织与和谐文化建设、非政府组织与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女性非政府组织团体的发展等。
  ★司法鉴定管理:本研究方向依托辽宁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以管理学与法学基本原理指导司法鉴定管理的实务和研究工作,探讨合理的鉴定体制和运作机制,指导司法鉴定组织管理和实践运作,使学生熟悉和掌握司法鉴定管理的内容及方法,具备独立进行司法鉴定管理研究、司法鉴定管理学教学和从事鉴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能力。除开设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外,辅以司法鉴定基本理论、司法鉴定制度、相关法学和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以及司法鉴定标准化方面的课程。
  七、学制、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入学的学生可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学制2-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实行学分制,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由大连理工大学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411-84708803 84708384 84707951(Fax)
  联系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文科楼411室)
  网    址:http://mpa.dlut.edu.cn  
  电子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11室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803 84708384 84707951(Fax)
  联系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文科楼411室)
  网    址:http://mpa.dlut.edu.cn  
  电子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11室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16024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