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79人。
  一、专业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全国唯一集经济、法律与管理为一体的财经政法类高校,将学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融通性和学生培养的应用性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结构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对接起来,形成我校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制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目前主要是周末学习)。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备用。
  2.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29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等)、毕业证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
  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五、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2年 1 月7日—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科。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四)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复试
  复试在2012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八、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九、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7-88083605  88046295 传真:027-8804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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