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6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及专业方向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等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专业名称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分司法行政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4个研究方向。招生院系所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12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70名,具体招生人数视当年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学制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采用非脱产和集中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7月31日以前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10月10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
2、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日—14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本专科毕业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进行,具体地点待定。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
3、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中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4、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表。
六、培养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培养费21000元。
七、录取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自筹经费考生需与学校签署录取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
八、其他
如在201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中心将做相应调整,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MPA教育网的相关招生信息。(http://www.mpa.ecupl.edu.cn/)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河东新教学楼一楼
联系部门: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00042
电话:021-6207155662071553传真:021-6207187162071553
Email:hdzfmp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