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是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关和非盈利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务或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我校MPA采取校内师资和校外师资、国内师资和境外师资、高校教师和社会专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养力量。目前已聘请4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和国内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行政官员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定期为学生授课或作专题讲座,介绍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知识。
  中国地质大学MPA教育现设置以下研究方向:
  ①地方政府管理              ②矿产资源管理     ③土地资源管理
  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⑤环境规划管理     ⑥公共经济管理
  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的学科优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资源环境公共政策研究、旅游管理、政府与企业公共关系管理等其它研究方向。
  二、中国地质大学MPA培养特色 
  1、注重高层管理所需的理论与实务,为学生提供发展领导才能的空间。
  2、教授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方法与技能,让学生具备更高级的专业素养, 具有更高层的能力素养, 能掌握本专业的定性、定量的分析工具。
  3、培养专业领域的专门化知识技能, 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选择的专门化领域, 以使其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相关联。MPA 所设课程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核心课程, 主要是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以及技巧等方面的课程; 第二类是选修课程, 也就是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主攻方向, 以及个人需要与兴趣爱好, 进行选择的课程; 第三类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实习与案例研讨,让学生获得实践能力的提升。
  三、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在复试时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二代身份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其余3门全国联考。
  3、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七、学制和教学形式
  1、学习时间:一般为2至4年。
  2、学习方式: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按MPA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具体教学、课程设置、学位论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我校 MPA教育中心)。
  八、学位授予
  攻读MPA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由中国地质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九、学费:3万
  十、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   姜老师    027-67883420  13635771777  
                                                027-67883223  mpacug@yeah.net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朱老师    027-67884110  zyxw@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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