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MPA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我校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招生名额
2011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50名公共管理硕士(在职MPA)。
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院资格初审,然后报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录取前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不予录取或随时取消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五、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复试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内容为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和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MPA教育网上的公告通知(www.cufempa.com)。
(二)专业学位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490100 | 公共管理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基础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
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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