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在通过全国联考后,成绩上线者须进行第二阶段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河北大学本部进行,公共管理硕士在北院逸夫楼404室。报到时需携带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现场摄像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要确保填写准确无误,根据国家规定,没有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
3、政治理论课考试
政治理论课考试复习范围如下:
一、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三、2011年12月12日至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提出的2012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当代社会思潮。
五、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动力。
考试形式:闭卷笔答,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4、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MPA教育中心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研究计划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面试时间为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下午2:30,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5、我校接收部分调剂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规定,“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
2011年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MPA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调剂。调剂者须携带调剂申请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按本通知第2条第3条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调剂考生应于2012年1月11日之前电话告知个人基本信息。(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一、二)
6、报考河北大学且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允许调剂.
7、考生于资格审查时领取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单。
MPA考生联系人:谷老师电话:0312-5073166 13785284102
附件一:
MPA调剂申请表 附件二:
MPA成绩 特别推荐:
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成绩查询入口 复试分数线
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复试调剂汇总 科目平均成绩